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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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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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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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纯债定开债券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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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纯债定开债券C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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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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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0日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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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职日期说明:廉晓婵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第四季度债券市场持续大幅调整。 10-11月是今年利率升幅相对较高且速度较快的一波。 10月份10年期国债升幅在28bp, 10年期国开债升幅为31bp; 11月份10年期国债高位震荡,主要是10年期国开债升幅较大约32bp, 收益率创年内新高。 本轮调整的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供给紧缩,尤其是10月份财政存款又一次上升了 1 万亿,且银行还在压缩同业资产。债市的制约因素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广义流动性收紧、严监管以及弱市场情绪并未改善,基本面也超预期,房地产和基建的融资需求并未快速回落。同时四季度供给压力依然不低。
十九大召开后大局落定,金融监管大幕正式拉开,11月以后债市也随之进入调整的深水区: 11月17日,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2月7日,银监会出台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加重市场的悲观情绪。同期海外市场的主要关注点在于美国,美国税改的最终落定又使得随着医改遇挫而戛然而止的"特朗普交易"重新点燃,美联储12月如期加息,中国央行也跟随小幅上调公开市场利率,12月跨年资金超预期紧俏, 在年末最后几天货币市场利率升到年内甚至 14年以来最高水平,带动短端利率进一步上升,收益率曲线继续平坦化。
报告期内,由于对四季度监管政策陆续出台的预期,组合维持短久期中高评级的总体策略,同时在12月同业存单利率较高时买入部分存单,年末杠杆维持在较低水平,平稳跨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7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5%;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定开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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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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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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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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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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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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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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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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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综合办公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