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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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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进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本次以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的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股份本次以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609号《关于核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年 11月 29 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新股 5,04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 10.12元。(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48,000.00元。2016年 12月 5日,公司 IPO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担承销费用 63,700,200.00元、保荐费 3,500,000.00 元后,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42,847,800.00元汇入公司的账号,其中:232,467,8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蠡口国际家具城支行开立的698797895账户;210,38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89030154800001417账户。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4,13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717,8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月1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4.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管理9,000万元。

截至2018年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国金证券提请兴业股份注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另外,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5日

至2018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 1月 30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华路8号(浒关工业园)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 年1月 30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勇泉、叶敏艳

联系电话:0512-6883 6907

传真:0512-6883 6930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华路8号(浒关工业园)

邮编:21515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