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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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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7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自2017年11月25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止,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2.2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人民币元

3.1 主要财务指标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11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 基金净值表现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11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3 其他指标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3 其他指标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17年四季度,市场经历的两个阶段,从10月初到11月底,在基本面和十九大等政策因素预期下,市场走出较强的上升走势,基本面强劲的大消费和大金融板块表现亮眼,同时半导体和5G主题表现活跃。11月底开始市场由于流动性紧张和年底效应,进入较为剧烈的调整阶段,前期涨幅较高蓝筹龙头面临较大幅度的调整,市场整体走势偏弱。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4日封闭期满,于11月25日起转化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于11月27日更名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为保证基金开放后申购赎回的流动性,从10月下旬开始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在11月底开放申购市最低仓位为30%,因此抵御了12月市场的大幅调整。从12月中下旬开始,基于对市场企稳的判断和对2018年整体市场的谨慎乐观,我们逐步增加仓位。

在具体配置上,我们坚持“守正+出奇”,以保证在低波动的前提下获得绝对收益。“守正”即严格按照沪深300的比例配置大金融、地产和基本面确定的大消费等蓝筹个股,根据市场的变化适当低配或者超配其中的部分子行业;“出奇”即将除蓝筹外剩余的大约60%权益仓位重仓于先进制造和创新领域的100亿以上中等市值成长股,以获取绝对收益和业绩弹性。我们认为大金融的低估值和大消费确定基本面会使守正类资产的波动率较低,作为良好的防御品种,可以抵御中等市值成长股市场预期不一致情况下的不确定性带来的股价波动,同时中等市值成长股大部分股价相对涨幅较低,业绩和估值双重反转有望带来超额收益,是良好的进攻性品种。

展望2018年一季度,我们认为市场目前的风格依然存在不确定性,但是整体市场调整风险已经在2017年四季度得到充分释放,判断准确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和精选个股长期持有是取得超额收益的关键。基于前期定增投资的个股精选能力是本产品管理人的核心能力,我们也将继续坚持寻找增长与估值匹配的中等市值优质成长龙头配置策略,并适当结合沪深300做均衡配置,以降低产品的波动性,获得绝对收益。

从2018年开始,本产品将不再参加定增投资,坚持“守正+出奇”的均衡配置大方向,以绝对收益和低波动为目标,为持有人创造价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0-1至2017-11-24)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6%,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9.51%。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11-25至2017-12-3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3%,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0.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沪港通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5 投资组合报告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沪港通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与“证券清算款-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符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的条件,故将“其他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净额为零。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股指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份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包含申购,转入,份额强增和红利再投;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包含赎回,转处和份额强减.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原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包含申购,转入,份额强增和红利再投;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包含赎回,转处和份额强减.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来自份额强减。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4日发布了《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根据《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自2017年11月25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7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基金简称变更为“信诚鼎利(LOF)”,场内基金简称变更为“信诚鼎利”,基金代码为165528。转换后的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2017年11月27日开始办理,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2日发布的《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