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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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03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已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雁有限为原告

●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114,480.89元

●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雁有限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尔”)应向天雁有限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共计6,114,480.89元,天雁有限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签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已正式受理。

二、诉讼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和理由

2015年1月1日,天雁有限与上海财尔签订《2015年年度商务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财尔以赊提的方式采购天雁有限的涡轮增压器。2016年10月31日经天雁有限和上海财尔双方协议确认上海财尔尚欠天雁有限货款6,669,555.00元。上海财尔拖欠货款后,天雁有限以多种方式多次催讨,上海财尔陆续偿还了部分欠款,但上海财尔于2017年8月11日最后支付一笔货款后至今没有再支付过欠款。截至起诉时止,上海财尔仍欠天雁有限货款5,623,028.22元。因此,天雁有限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上海财尔向天雁有限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6,114,480.89元,并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上海财尔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