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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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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5:00至2018年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3,899,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7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3,79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1,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投票结果,候选人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林剑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陈鸿鑫先生、李青广先生、陈泽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选举林则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1.2、选举林冬存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1.3、选举林剑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9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104,303,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999%。

1.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1、选举林平涛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2.2、选举许巧婵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2.3、选举林长浩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2.4、选举陈鸿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2.5、选举李青广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2.6、选举陈泽民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9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104,303,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99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投票结果,候选人赖东鸿先生、赖延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张少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赖东鸿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

2.2、选举赖延河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9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13,79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票10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1,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6%。反对100,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黄嘉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