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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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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E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自2014年11月21日起,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份额类别,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本表所列E类份额数据面值已折算为1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自成立起至2014年11月20日,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今,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升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06年7月19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4.自201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份额类别。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货币A

易方达货币B

易方达货币E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货币A

(2005年2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易方达货币B

(2006年7月19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易方达货币E

(2014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根据2008年12月25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2.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升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06年7月19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3.自2014年11月21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份额类别,份额申购首次确认日为2014年11月27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8.51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795%。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7.99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271%。E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9.80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89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13次,其中12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债券市场再次出现较大幅度调整。从经济基本面来回顾,一是基建投资数据并未出现明显下滑,地方政府基建投资的冲动并未受到明显抑制;二是房地产行业整体库存偏低,房地产企业拿地热情仍然较高,地产投资数据短期内仍然存在较强的支撑;三是持续偏强的融资数据也表明了经济短期的韧性较强。因此市场机构对于中长期经济增长前景的信心有所恢复。通胀方面,由于冬季限产原因,工业品价格持续攀升,叠加上食品价格有所回升,引发了市场对于未来通胀上升的担忧。出口增速持续处于高位,全球经济的复苏也为中国经济提供助力。货币政策在四季度延续中性基调,但金融监管持续深化,市场流动性一直处于偏紧状态,其中银行发行存单利率持续上行,一度突破上半年的高点,这反映了在流动性偏紧状态下银行负债端的压力不断显现,无风险利率上行是触发这一轮债券市场调整的重要因素。信用利差在四季度也有所扩大,但是整体信用利差仍然处于中性偏低位置。临近年末,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难度较大,货币市场利率创出年内新高,这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操作方面,报告期内基金以同业存单、短期存款和短期逆回购为主要配置资产。在四季度组合保持了较低的剩余期限和杠杆率。总体来看,组合在四季度保持了较好的流动性和较稳定的收益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085%;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696%;E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9.217华夏银行CD210(代码:111718210)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其中包括华夏银行。

17招商银行CD175(代码:111707175)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招商银行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南京银行CD141(代码:111781410)、17南京银行CD136(代码:111781204)、17南京银行CD132(代码:111780939)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6月22日,江苏银监局针对南京银行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超过监管规定,处以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9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针对南京银行的如下事由对南京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一)下属支行作为异地存款银行的开户银行,涉及47户银行同业账户;(二)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三)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四)对账地址(联系地址)不是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址,涉及34户银行同业账户;(五)未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涉及1户银行同业账户;(六)未执行久悬制度,涉及6户银行同业账户。

本基金投资17华夏银行CD210、17招商银行CD175、17南京银行CD141、17南京银行CD136、17南京银行CD132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7华夏银行CD210、17招商银行CD175、17南京银行CD141、17南京银行CD136、17南京银行CD132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A类和B类总申购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等原因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等原因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