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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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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8年1月19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平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平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巧婵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巧婵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巧婵女士、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组成,其中林则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长浩先生、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组成,其中林冬存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林平涛先生、林则强先生、林剑汶先生组成,其中林平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林长浩先生、林剑汶先生、林则强先生组成,其中林长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长浩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长浩先生简历见附件。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郭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鸿鑫先生、许钦鸿先生、郭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钦鸿先生简历见附件。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钟彩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钟彩琼女士简历见附件。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同意聘任赖延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赖延河先生简历见附件。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公司拟将广州生产基地的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广州伟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2月1日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个人简历

1、林平涛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49年2月。林平涛先生曾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普宁市双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8)委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业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林平涛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60,454,761股,与董事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与董事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为父子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林平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许巧婵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50年9月。许巧婵女士曾任普宁市佳隆罐头食品公司副经理、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执委、揭阳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佳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广东省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揭阳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许巧婵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6,938,527股,与董事林平涛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董事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为母子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许巧婵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则强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10月,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林则强先生曾任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室主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林则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冬存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10月,大学本科,三级律师。林冬存先生曾任普宁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海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兼任揭阳市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

截至目前,林冬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林剑汶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3年7月,工学硕士。林剑汶先生曾任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软件研发工程师、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产品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行业经理。

截至目前,林剑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林长浩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12月,大学本科,食品工程师。林长浩先生曾任普宁市泰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林长浩先生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8,194,308股,通过“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林长浩”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601,463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4,795,771股,与董事林平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许巧婵女士为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为兄弟关系,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林长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鸿鑫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2月,大专学历,食品工程师。陈鸿鑫先生曾任普宁市佳隆食品有限公司基建主管、生产厂长、本公司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生产总监。

截至目前,陈鸿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许钦鸿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7年7月,大学本科。许钦鸿先生曾任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许钦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许钦鸿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邮编:515343

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电子信箱:jialong2495@163.com

9、郭辉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4年10月,大专学历。郭辉先生曾任本公司长春办事处主任、辽宁办事处经理、北京办事处经理、华北大区总经理、营销中心餐饮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营销总监。

截至目前,郭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钟彩琼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1月,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钟彩琼女士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物料部经理、财务部主管、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钟彩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赖延河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6月,大学专科,银行金融业中级经济师。赖延河先生曾任陕西省澄合矿务局权家河矿财务科副科长、陕西省澄合矿务局财务处科长、广东省普宁市联运贸易服务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部长。

截至目前,赖延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月12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东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赖东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赖东鸿先生简历见附件。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公司拟将广州生产基地的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广州伟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2月1日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个人简历

赖东鸿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8年10月。赖东鸿先生曾任本公司采购部文员、采购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项目经理。赖东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州生产基地的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广州伟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2月1日开始计算。

公司与广州伟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广州伟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左衡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三盛南街3号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纸制品制造;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承租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具备良好的支付及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拥有的厂房。该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工业园北二路,本次出租厂房建筑面积为24,117平方米。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内容

厂房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工业园北二路,建筑面积24,117平方米。空地归承租方无偿配套使用,但不得改变原有绿化及通道用途。

2、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工业厂房,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需经公司书面同意才可变更,但变更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

租用期限为壹拾年,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止(免租期在外)。自2018年2月1日起开始计算缴纳第一个月租金。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房屋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482,340元整。租金按每3年递增5%,即2021年2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06,457元。2024年2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31,779.85元。2027年2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58,368.84元。

5、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向公司支付租赁保证金964,680元整。合同期满,承租方无拖欠租金、水电费、相关管理费和违约行为,且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可凭合同规定内容要求公司无息退回保证金。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缴纳对外分租租赁管理费;负责按时支付园区管理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如工人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等)、费用(如税收、工商、环保等费用)及赔偿(如承租方因使用租赁房屋造成对他人的侵权而导致的赔偿等)等。因承租方拖欠上述开支、费用或赔偿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担。

6、赔偿责任

因公司自身发展生产需要收回租赁房屋,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承租方,如提前收回将按剩余年限计算,公司每剩余一年按一个月租金计算补偿承租方损失,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得再向公司主张任何赔偿。如公司提前收回房屋导致承租方分租用户受影响时,分租用户对厂房的装修、改造及搬迁费用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公司负责补偿。同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公司办理相关搬迁事宜。

出现①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②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③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不愿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等情形的,公司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请求损害赔偿,且公司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除追究承租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公司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承租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若承租方在公司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壹佰万元。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公司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房屋,强制清理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承租方收取双倍租金。承租方还需赔偿公司因逾期迁离造成的一切损失。

7、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正式合同签订后,相关事项以正式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为了优化产能布局,实行集中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规模效益,将广州生产基地的生产设备搬迁至山东生产基地,生产设备的搬迁将导致广州生产基地的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通过本次出租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