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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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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8-00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8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临2018-004号,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公司总部中商广场47楼会议室(武昌区中南路9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8-005)。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 临2018-004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议案》。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

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规定,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作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管部门签订《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非住宅租约》,租赁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927号房屋开设妇幼用品商场,该妇幼用品商场位于旧城改建范围之内,商场营业场所建筑面积1416.39平方米。公司拟与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武汉市政府意见,拟定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58,816,701元。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关联关系。本次征收房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927号房屋为公有,权证号江房非直0000262,房屋建筑面积为1416.39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项目

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927号房屋以及与该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补偿项目。

2、补偿金额

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项目,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58,816,701元。

3、定价依据

为保证此次征收资产事项定价公允,对相关标的进行评估,拟定房屋以及与该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补偿等补偿费合计为人民币58,816,701元。

4、付款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行完公司法定程序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涉及征收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征收事项所得资金将会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公司上述房屋使用权,减少该资产后续年租金收入88万元;在获得征收补偿款后,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收入约5,600万元,相应增加2018年度净利润约4,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征收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927号房屋,满足了武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需要,同时公司获得征收补偿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平稳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八、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 临2018-005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8年2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房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增补贾蕾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增补周湘萍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27日和2018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年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中商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政府征收房屋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征收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927号房屋,满足了武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需要,同时公司获得征收补偿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平稳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