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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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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1日;

(2)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价值公司股票池内的个股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65%,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是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6月1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整体宏观经济保持相对稳定,海外经济的复苏仍然在持续,带动了中国的出口快速增长,而国内整体投资下滑幅度不大,因此四季度经济整体保持平稳。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叠加冬季环保限产的预期强化,使得周期品的价格仍然上涨,上游企业的盈利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而经济的企稳以及消费升级使得整个消费品的复苏在各个细分行业都开始出现,包括白酒、家电、调味品、乳制品等。

通过对行业及公司基本面的深入分析和合理的价值评估,我们在报告期内继续坚持投资景气度提升的行业板块,从中优选行业龙头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公司,努力获得超额收益。未来将更多关注具备相对较高确定性的行业和个股,同时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新能源、消费升级、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仍有望脱颖而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四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73%,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3.10%,跑输业绩比较基准2.3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018年中国经济不会发生本质变化。海外的复苏以及国内金融的去杆杠都会持续,因此各个行业的龙头股在这种环境中都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

首先,海外复苏的步伐缓慢而稳健,中国的出口以及消费都仍将维持复苏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不出现大幅波动,经济就不会出现太大风险。而投资虽然未来可能小幅下滑,但是地产周期大幅波动的时期已经过去,而基建投资预计整体保持平稳略有下滑的格局,因此经济不会有太大下行风险。去杠杆是一个长期任务,我们认为在这过程中流动性稳中偏紧的格局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其次,消费的复苏具有持续性。经历了过去几年的下滑之后,各个消费行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复苏,一方面和棚改货币化有关,另一方面也和经济稳定有关。我们预计消费的复苏仍然具有持续性,但消费品的投资需要结合估值判断,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的高增长消费类公司,但消费品整体估值修复的大行情已经大部分过去。

此外,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看,一些长期增长有空间的板块已经展露头脚,在政策的推动下预计未来进入加速阶段,例如新能源、半导体、OLED等,并且由于本届政府更加重视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快了资本脱虚入实的步伐,需要重点关注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以及具备全球行业龙头潜质的公司。我们认为未来改革、创新和转型是三条主线,我们需要在其中挖掘机会,这些方向将是中长线布局的主要方向。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分众传媒(证券代码:002027)于2017年6月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4号),并将长期整改。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发生。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旗下基金的公告》;

2、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3、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投资组合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4、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投资组合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5、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6、2017年12月06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7、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州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投资组合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0、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