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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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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A:

2、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2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A: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2月17日,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C: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2月17日,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自2016 年7月13日起,C 类基金份额为零且停止计算C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2017 年3月23日起,C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重新开始计算。自2017 年10月26日起,C 类基金份额为零且停止计算C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2017 年10月30日起,C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重新开始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四季度,白马蓝筹股持续了年度的相对优势。最终上证指数下跌1.25%,深证成指下跌0.42%,创业板指下跌6.12%,大小盘股风格分化再次增强。从行业来看,食品饮料、房地产、交运等行业涨幅较大,而有色、钢铁、纺织服装、电子等板块下跌,部分股票跌幅较大。

四季度宏观经济相比三季度略有下滑,低估值、业绩确定性强的白酒等行业涨幅较大;受制于宏观经济表现,周期股有明显回调。

本基金以绝对收益策略为主,保持了一定量仓位参与新股申购,其余资金配置短久期债券以及货币化管理,今年以来取得了较好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国策驱动A在2017年第四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3.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1%。

国泰国策驱动C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25日的净值增长率为2.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3%。

国泰国策驱动C在2017年10月30日至今的净值增长率为0.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四季度宏观数据来看,宏观经济相比三季度略有下滑,但是整体较为稳定。

2017年以来,国内经济政策的重点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2018年的基调保持一致。我们认为2018年宏观经济将持续平稳:受益于海外经济复苏,出口端有望稳中向好;国内地产投资增速相比2017年预计有所下行,但是下行幅度较小;消费平稳。我们看好以下几个方向:一是确定性较强、具有抗通胀属性的消费股,包括白酒、调味品等;二是基本面向好趋势确立的保险、银行、玻璃等行业;三是成长趋势较为确立、估值具有安全边际的优质地产白马;四是前期跌幅较大、估值具有安全边际的部分成长股。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分众传媒”公告其违规情况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17年4月17日至5月12日对分众传媒进行了年报及重组上市事项现场检查,并于2017年6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4号)。警示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分众传媒部分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具体情况:

(一)公司2015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中未披露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的情况。

(二)公司披露与方源资本成立体育基金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时间晚于相关媒体发布会的时间。

(三)公司披露下属子公司与WME/IMG中国签订商业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中关于协议的主要内容的表述过于简单,未将协议中主要条款进行充分披露。

整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分众传媒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 2016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但公司实际购买的属于非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整改措施: 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截止目前,上述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已不存在。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流程管理与监督,公司将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在有效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公司的各项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此前投资分众传媒股票时,严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股票池,而后进行了投资,并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分众传媒被出具警示函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分众传媒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核准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9.3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