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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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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40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原股东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93%股权转让给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29.63%,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25.93%,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24.44%,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13.33%,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6.67%。

本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目前,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