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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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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专项债券(八期)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将于2018年2月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74”,证券简称为“新疆15Z8”,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78”,证券简称为“新疆1512”,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三、2015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83”,证券简称为“上海1504”,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四、2015年上海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84”,证券简称为“上海15Z2”,是2015年8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五、本所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6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2月7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为“建信资本-建设银行贸金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2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建信资本-建设银行贸金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贸金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贸金1号”的转让业务。

二、 “贸金1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贸金1A1”,证券代码为“116785”,到期日为2018年3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证券简称“贸金1A2”,证券代码为“116786”,到期日为2018年6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证券简称“贸金1A3”,证券代码为“116787”,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贸金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贸金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贸金1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贸金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贸金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22日

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1月2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天康转债”,证券代码为“128030”,上市数量1,000万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