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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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77,780,000股变更为377,56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1,350,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416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380,6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380,6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380,6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380,6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事项。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发出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问询函。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将问询函回复延期至2018年2月2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标的公司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电子”)提供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其2017年度净利润约3,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3,000万元,较原预测数略低。为此,经评估机构重新估算,将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价值的预估结论(采用未来收益法的预估值)调整为4.56亿元,相较原预估值5.00亿元下调8.8%;按照资产基础法的预估值仍为4.00亿元,相较原预估值基本保持不变。鉴于本次下调预估值比例较低,且公司与元盛电子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价格保持不变,即:元盛电子全部股权价值的拟定价仍为6.00亿,标的资产的拟定价仍为3.30亿元。上述预估值调整对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商誉金额无影响,不会降低或调整交易对手方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亦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