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0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现场表决4人,通讯表决5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2018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04号)。)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超短期低风险相关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2018-005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0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拟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不超过三年。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与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点新鲜”)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该服务协议的约定,多点新鲜通过多点APP为公司提供商品代销服务(包括O2O、秒付及自由购业务合作服务),预计2018年度通过该平台发生的公司所属商品结算金额及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9,500万元,预计后续年度每年发生的所属商品结算金额及服务费用合计将相应不超过该年度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2、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及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梁雨谷先生、张莉娟女士、陈爱珍女士事前认可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拟与多点新鲜签订三年期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新零售业务发展的方向,双方按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费用的收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交易方关联关系性质 单位:万元
■
截止2017年底,多点新鲜总资产14,609.72万元,净资产-10,630.45万元,营业收入3,897.88万元 ,净利润-495.0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多点新鲜拟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多点新鲜将按照市场化收费原则及不高于向任意第三方收取的市场价格向本公司收取各类技术服务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多点新鲜是具有目前国内较为领先的涉及新零售业务发展技术资源的优势企业,能够帮助传统商超进行包括商品、用户、技术、供应链、门店商圈、门店管理、收银支付、模式等八大方面的升级,进而有效帮助传统商超提高运营效率、节约成本,解决电商化业务拓展进程以及在加快新零售业务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多点新鲜APP所提供的“O2O”合作服务,能够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投入快速实现线上业务的运转,“秒付”及“自由购”支付系统能够实现标准商品的快速购物和结帐,为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用户体验和服务。
公司与多点新鲜签订三年期日常合作协议,能够一定程度帮助公司拓展新零售业务实施进程和实现经营成本的降低,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的增长。
公司后续使用多点新鲜服务平台所发生的商品销售资金结算,将遵循安全、合理、及时、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0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结果的2017-066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
根据二审判决结果,认定由于新华百货的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就案涉合同的相关事宜,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以彻底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及时另行向新华百货主张解除合同,并承担赔偿本案所判无法涵盖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公司就判决后的相关事项的处置与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进行了函件沟通,已于2017年12月21日向其发函,请求与其进行后续事项的商谈处理,并向其明确说明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已向其支付定金6000万元,判决公司赔偿的4000万元应从该笔定金中抵销,但一直未得到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的积极回应。近期其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000万元的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鉴于生效判决认定公司属重大违约,除诉讼结果判定的公司需支付4000万元损失外,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有权根据判决情况并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另行向公司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赔偿判决未涵盖的损失等违约责任。为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和预估后续诉讼赔偿风险的考虑,在2017年前三季度已计提预计负债的基础上,增加计提预计负债金额约4696.38万元,本次计提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2.29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的独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0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777.50万元到5036.66万元,同比增长60%到80%。
2.公司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153.77万元至8743.49万元,同比增长90%至11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777.50万元到5036.66万元,同比增长60%至8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153.77万元至8743.49万元,同比增长90%至110%。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5.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48.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28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年度销售增长带动利润的增长;
2、公司本年度经营能力提升,亏损店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亏,期间费用同比下降;
3、公司本年度关店损失因素影响较上期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