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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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基本持平

3、业绩预告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中本期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销售收入保持增长,但由于募投项目厂房验收、设备和人员薪酬增加等使得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以及上市相关费用、厂房装修、搬迁等使得管理费用增幅较大,因此净利润增幅小于收入增幅。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540万元,主要系收到的政府相关资助补贴,以及公司理财产生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邮件、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庆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至今,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从人民币1.8亿元提高到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总经理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4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至今,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从人民币1.8亿元提高到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总经理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29日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刘一平 王玫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5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至今,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

6、《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7、《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情况概述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故本次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性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2018年初变更会计政策,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6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7年9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从人民币1.8亿元提高到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总经理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审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将派专人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资金,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三、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总经理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