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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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营口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1月3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营口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营口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营口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营口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营口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营口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营口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营口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营口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营口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营口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营口银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海大街99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海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刘庆山

联系人:杨志程

联系电话:0417-28788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96178

网址:www.bankofy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参加中泰证券网上渠道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泰证券网上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1月3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中泰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网上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费率折扣最低优惠至1折,具体折扣信息以中泰证券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泰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泰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泰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参加大泰金石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泰金石”)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大泰金石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8年1月3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大泰金石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大泰金石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费率折扣最低优惠至1折,具体折扣信息以大泰金石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大泰金石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大泰金石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泰金石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电话:021-20324155

传真:021-20324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