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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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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1月2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储晓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黄丹涵 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变更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其中35亿元用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增资完成情况,修订《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

3.同意公司授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并由其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相关协议、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向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及要求使用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等事项;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通过《关于增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2.同意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增资完成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通过《关于增加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2.同意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增资完成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通过《关于增加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同意公司对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其中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出资7亿元人民币;

2.同意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增资完成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2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24号”)。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37号”)。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16号”)。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修订版准则14号”)。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版准则22号、23号、24号、37号、14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准则42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修订版准则16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版准则 14 号、16 号、22 号、23 号、24号、37 号与准则42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与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与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

3.套期会计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修改套期有效性要求、允许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收入会计政策变更与影响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收入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与影响

增加了对政府补助特征的表述;规定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可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期净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变更与影响

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期净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万宏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2.增资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100亿元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注册资本。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4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79,338,84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099,234.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2,900,760.32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1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不超过100亿元向申万宏源证券进行增资(其中不超过35亿元用于申万宏源证券向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补充其资本金。据此,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100亿元向申万宏源证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申万宏源证券的注册资本由330亿元增加到430亿元。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增资及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和《关于向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增加出资额的议案》,报请股东批准以募集资金100亿元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注册资本;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人民币增加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其中35亿元用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3.法定代表人:李梅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6.注册资本:3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01月16日

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除服务新疆、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区域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股票期权做市,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申万宏源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申万宏源证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货币资金

3.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做实控股集团,做强证券公司”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市场地位,强化申万宏源证券行业优化的重要举措。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本次增资完成后,申万宏源证券注册资本金将得以充实,有助于其提升市场地位、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运规划。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存在,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产投”),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万宏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2.增资金额: 1亿元人民币。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4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79,338,84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099,234.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2,900,760.32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1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不超过20亿元用于补充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和公司的运营资金。据此,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1亿元向申万宏源产投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申万宏源产投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2亿元。

2.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对申万宏源产投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313490020E

3.法定代表人:刘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3室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1日

8.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9.申万宏源产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申万宏源产投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货币资金

3.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做实控股集团,做强证券公司”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实做强投资业务,提升申万宏源产投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投资行业是亟需资本支持的行业,本次增资完成后,申万宏源产投注册资本金将得以充实,有助于其推进投资布局、加快业务拓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存在,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3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汇富”),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万宏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2.增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4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79,338,84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099,234.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2,900,760.32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1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不超过20亿元用于补充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和公司的运营资金。据此,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2亿元向宏源汇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宏源汇富的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加到5亿元。

2.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对宏源汇富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31458080

3.法定代表人:阳昌云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2层201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0年3月19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宏源汇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宏源汇富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货币资金

3.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做实控股集团,做强证券公司”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实做强投资业务,提升宏源汇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投资行业是亟需资本支持的行业,本次增资完成后,宏源汇富注册资本金将得以充实,有助于其推进投资布局、加快业务拓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存在,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汇智”),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万宏源集团”)全资子公司。

2.增资金额:8亿元人民币。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4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79,338,84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099,234.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2,900,760.32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1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不超过20亿元用于补充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和公司的运营资金。据此,公司拟向宏源汇智增加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其中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以募集资金出资7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宏源汇智的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加到20亿元。

2.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宏源汇智增加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其中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资7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增资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2018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4.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3896534X

3.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4房间(3号楼104房间)

6.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03月27日

8.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宏源汇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宏源汇智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主体: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方式:货币资金

3.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做实控股集团,做强证券公司”总体思路,进一步做实做强投资业务,提升宏源汇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投资行业是亟需资本支持的行业,本次增资完成后,宏源汇智注册资本金将得以充实,有助于其推进投资布局、加快业务拓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增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82号《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存在。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1月2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杨玉成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人,其中龚波、卫勇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和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关于变更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