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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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1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标的资产为社区生活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泰,股票代码:002312)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2017-147)。经确认,本次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2017-155)。由于本次重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6)。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2017-159、2018-001、2018-00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具体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正常推进,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