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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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78,784,5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069%;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78,784,5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0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邓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冠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1.03.候选人:选举邓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1.04.候选人:选举刘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1.05.候选人: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1.06.候选人:选举曾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邓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1.02.候选人:选举邓冠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1.03.候选人:选举邓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1.04.候选人:选举刘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1.05.候选人: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1.06.候选人:选举曾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黄洪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2.02.候选人:选举葛光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2.03.候选人:选举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黄洪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2.02.候选人:选举葛光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2.03.候选人:选举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梁永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3.02.候选人:选举李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378,784,53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梁永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3.02.候选人:选举李佑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42,921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月云、黄泽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1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1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邓颖忠先生委托董事邓冠彪先生投票,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邓颖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邓冠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战略委员会: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何海地先生、曾怿女士。

提名委员会:何海地先生、葛光锐女士、周启超先生。

审计委员会:黄洪燕先生、葛光锐女士、邓冠杰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葛光锐女士、黄洪燕先生、邓冠杰先生。

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内部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邓颖忠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海地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洪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葛光锐女士。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邓冠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启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邮箱:cs_seven@vip.163.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邮政编码:52841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董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佑全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曹卉女士、王云霞女士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电话:0760-87883333

2、传真:0760-87885677

3、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11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8-1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1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也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陈海元先生主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海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8-1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长、总经理分别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邓冠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冠杰先生、刘金锋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启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邮箱:cs_seven@vip.163.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邓冠彪,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顺洁柔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第六届家庭用纸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活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邓冠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冠杰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副总经理简历

邓冠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并获取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8年至201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邓冠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为兄弟关系。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17%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0%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合计控制公司50.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冠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金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EMBA硕士。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担任APP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大区湖南省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华中、西北大区BU运营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担任APP中国生活用纸事业部中区VP,其中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兼全国战略品牌营销总经理兼上海元则胜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副总裁,2015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金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启超,男,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

周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简历)

财务总监简历

董晔,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06年起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中顺洁柔会计机构负责人,2011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8-1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及董事会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佑全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曹卉女士、王云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60-87883333

2、传真:0760-87885677

3、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11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李佑全男,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2001年至2003年在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会计工作,2004至2006年在中山市互恒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6年10月至2008年在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9年至2011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华南区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2018年1月31日起担任公司监事。

李佑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佑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佑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卉,女,1985年出生,四川大学材料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标准产权部、技术发展部副经理、集团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曹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云霞,女,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主要参与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工作;2017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云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云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云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