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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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网上获配投资者缴款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通知,中石油集团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2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网上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8年1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债券中签后,应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简称“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2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交换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中签结果(查询路径: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债券信息-债券公告-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