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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更多投资者和销售机构的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8年2月5日起,对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基金”或“本基金”)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229)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做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设了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488)。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1.5%。

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对《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本公司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咨询办法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3日

附件: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