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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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100,000,000.00元,认购费用为1,000.00元,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4,500.00元,认购份额100,003,500.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