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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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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业务办理指南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忆 ○编辑 浦泓毅

上证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东披露平台,提升股东信息披露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日前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东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从2月2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上线的深交所“股东业务专区”,是上市公司股东自行披露权益变动信息的一个直接渠道。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线逾一年来,该业务专区平稳运行,多名股东注册成为用户并主动披露了相关公告。该业务专区的上线运行,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为了更好地适应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需求,深交所近期及时对《指南》进行了修订。

据介绍,《指南》重点修订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扩大股东信息披露范围,在原有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指南》新增了股东大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业务,确保股东可通过业务专区自行披露股东大会相关公告,以推动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是扩大并明确可注册用户的类型。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用户注册后,均可通过业务专区披露相关公告,以进一步提升披露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注册文件内容和申请流程,明确注册文件清单,并优化股东用户增加权限的申请和审查流程。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指南》从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和投资者知情权出发,将进一步强化股东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他表示,近年来,深交所持续深化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在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要求、开通股东自行信息披露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制度,督促相关主体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化市场服务功能,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