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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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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大监管力度 5公司现场释疑未现金分红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现金分红向来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量和比例稳步提升,已形成一批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在此背景下,一些具备分红能力却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显得格外扎眼。

2月5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首次组织上市公司就现金分红政策和实施情况面对面接受媒体和投资者的集中提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具备分红能力而长期未分红的公司,上交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向投资者发放必要的现金红利。存在恶意不分红的,还将提请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5公司现场释疑未现金分红

据了解,本次说明会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持续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信息披露为抓手,从严监管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上市公司的又一重要举措。说明会上,上交所组织了阳泉煤业、东安动力、澳柯玛、标准股份和联美控股5家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接受投服中心、媒体、行业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的提问。

5家上市公司分别从战略定位、财务状况、投资建设、行业竞争态势等角度,详细解释了近年来具备法定分红条件但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中,东安动力董事长陈笠宝透露:“2017年已初步拟定了现金分红计划,正与大股东沟通。”联美控股表示,公司大股东提议,在2018年上半年以不低于2017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份回购。澳柯玛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删除了有关利润分配“孰低原则”规定,并调整了现金分红具体条件,为公司今后实施现金分红扫除了制度障碍。

上交所表示,对于部分由于经营业绩较差、现金流紧张等原因而无法分红的公司,上交所将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改善生产经营,不断提升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对于部分具备分红能力而长期未分红的公司,上交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向投资者发放必要的现金红利。存在恶意不分红的,还将提请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作为强化现金分红信披监管的配套措施,上交所今日向辅仁药业、浪莎股份、金杯汽车等3家多年未分红公司以及8家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通过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其中有2家公司在当日回复中表示,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已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将积极研究并推进现金分红方案的实施。

沪市公司现金分红整体向好

近年来,上交所始终将督促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作为交易所一线监管、市场建设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规则层面,上交所于2013年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为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披露分红信息提供了规范和依据。执行层面,上交所严格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现金分红实施考虑,督促未分红或少分红公司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在此背景下,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量和比例稳步提升,年度分红金额已稳定在6000亿元左右,占净利润比例保持在30%以上,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维持在70%左右,已经形成以中国神华、福耀玻璃等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

从行业角度看,金融业和采掘业上市公司长期保持高比例分红。其中,中农工建交等国有商业银行分红比例均保持在30%以上;采掘业每年分红总额保持在1000亿元左右,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3家公司贡献了其中的90%。从分红金额看,贵州茅台、中国中车、福耀玻璃等行业龙头企业,近3年年均分红金额分别达到80亿元、60亿元和13亿元,且每年保持稳步上升。从股息率来看,上汽集团、大秦铁路、方大特钢等6家上市公司近3年的平均股息率已超5%。从增长幅度来看,圆通速递、汇鸿集团近3年分红金额分别由1650万元、1032万元增长至4.23亿元、2.24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4.65%和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