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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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8-00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00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汝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18-006”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18-007”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报备文件: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8-00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条款,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条款序号均予以相应调整,条文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将一并予以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由原来的二百二十八条减少为二百二十四条。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8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8日

至2018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年2月6日召开的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3月2日(上午9时-下午16时)向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情况: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德明、田凤玲

联系电话:0472-2642210、2642244

联系传真:0472-2207538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