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言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岳先生、监事何建忠先生和褚邵华先生、副总经理彭进杰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的《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目前,言骅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2017年11月3日,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董事会聘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7年11月3日,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

二、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以及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稳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终止股票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1)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均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2)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发行人股东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4)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和彭进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6日起,在未来一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均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言骅先生、王岳先生、何建忠先生、褚邵华先生及彭进杰先生提交的《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