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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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资产托管事项的补充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资产托管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资产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现就该资产托管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资产托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托管旨在资产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引进托管方优秀的管理与技术团队,培养牛场专业管理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改善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两个牛场的经营状况,优化牛群结构,提升成母牛单产水平。

二、资产托管后的目标收益

本次资产托管期满后预计成母牛单产水平提高30%左右,但协议履行的具体收益目前尚无法测算,具体收益情况将在托管期间的每年年报中予以披露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中的土地、房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有关各方将尽快完成尚未完成的资产交割工作。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除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外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5、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