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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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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8 –1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连续三个交易日(2月5日、2月6日、2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在进行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过程中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公司已就此自2018年1月31日起,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3)、《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关于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6、2018-07、2018-09)、《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8-11)相关公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目前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6号),将于近期回复并公告。

2、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3、公司无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函询,投资发展中心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投资发展中心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