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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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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64号),现将问询函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提交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总股本962,089,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司公告,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869.71万元、2,744.91万元和7005.57万元。

(一)请补充披露2015年净利润为负的具体原因,并全面评估导致业绩为负的各项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未来是否可能继续影响公司业绩。

(二)请补充披露2017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上述影响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三)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本次拟实施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18年资金需求、经营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请独立董事分析说明发表上述独立意见的依据和主要考虑。

三、根据公司2017年年报,提议股东陶国平、公司董事陶冶、浦金龙、居明华及公司监事朱明来均持有公司股份。请公司向朱明来核实并补充披露,其在本次高送转事项披露前有无增减持有股份的情形,以及未来六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四、请公司补充说明此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具体决策过程,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请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内幕知情人信息。

五、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请你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函件,并于2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