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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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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 0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586.0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1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齐锂业”)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586.0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99号文核准,天齐锂业向截至2017年12月15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齐锂业全体股东(总股本994,356,650股),按照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06元。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2月22日(R+5日)结束,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633,519,983.06元,发行费用共计30,413,455.90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03,106,527.16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7年12月26日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69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0元,当前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1,603,106,527.16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注: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98,422,726澳元(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准配股方案日期即2017年4月21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206,442.74万元)。

2、截至公司2017年4月21日审议公司配股方案的董事会前,本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折合人民币39,103.44万元,不属于本次置换范畴,故予以扣除。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汇率变动等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鉴证报告(XYZH/2018CDA90025),在2017年4月21日-2018年1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间”)期间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13,195.51万澳元,按照2018年1月31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67,586.08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67,586.08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586.0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586.0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4、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586.08万元。

四、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为本次资金置换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决议具体处理与本次资金置换相关的事务。以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1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00、《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上,提案2须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2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旭梅、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邮箱:fuxm@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