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0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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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单位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公司过去十二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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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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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说明书和风险提示书等。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建瑜女士的通知,王建瑜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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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王建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8%;本次增持后,王建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二、 本次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王建瑜女士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 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