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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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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7 公司简称:江南高纤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2,089,390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313,408.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81,044,695股。 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须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涤纶毛条主要应用于毛纺行业,用于和羊毛毛条混纺生产呢绒等织物面料。复合短纤维主要用于生产各类无纺布和无尘纸,广泛应用于生产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卫生材料。公司现有年产3.6万吨涤纶毛条和年产19万吨复合短纤维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6000吨涤纶毛条产能,投产后年产能达4.2万吨。

2、经营模式公司是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处于棉纺、毛纺、无纺布的前端产业链,上游为聚酯切片、聚丙烯、聚乙烯的化工企业。(1)采购模式:以直接向原料生产商采购为主,以向经销商采购为辅,而且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指定原料生产商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公司选择了为数不多的几家原料生产厂家作为主要供应商,采取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以保证原料品质的长期稳定。(2)生产模式:对于通用的品种,公司根据销售人员上报的销售计划批量生产备好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不同需求的差别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方面采取向下游客户直销的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3、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均是其细分行业。涤纶毛条行业总体规模较小且发展空间有限,复合短纤维作为新一代无纺布的主要原材料,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9亿元,同比增长20.27%;实现营业利润7,572.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45%,实现利润总额7,464.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22%。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涤纶毛条19,358吨,比上年同期增加0.74%,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上涨;

(2)报告期销售复合短纤维59,839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5.40%,主要系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取消生产非卫材用的高丽纶产品所致;

(3)报告期化工贸易销售PTA吨103,960.4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82.21%%;

(4)报告期投资收益为1,93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54%,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苏州市相城区永隆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8-00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6月以通讯方式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2,089,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144,313,408.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81,044,695股。上述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结合公司2017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因素,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财务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内控报告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3.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3月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0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明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 3.2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4.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现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669,811.32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82,200.00万元,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31.81万元,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2,230.81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余额为82,230.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73,765,326.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报字【2017】第ZA16546号)。

2017 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26.67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765,326.6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3.2亿元(含3.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17年 12 月 1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2017101046951)和《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2017101046952),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南高纤2017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3.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669,811.32元。2017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实现专户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9,850,341.00元。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4.8 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十二个月内。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 3.2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4.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3.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江南高纤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江南高纤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962,089,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公司控股股东陶国平先生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计划,并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时投同意票。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69,495.4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956,949.55元,加年初未分配以510,111,149.2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2,723,695.22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32,083,575.6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40,640,119.62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2,089,390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313,408.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81,044,695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及理由

(一)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陶国平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二)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理由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分配利润等因素,同时,为增强股票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出上述高送转预案,上述预案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和其它不良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陶国平先生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时投同意票,且在未来六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2017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18年资金需求、经营计划和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对本次高送转方案有关承诺

公司董事陶国平、陶冶、浦金龙、居明华均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均承诺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时投同意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90,090,414.87元。本次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资本公积金总额。公司董事会从公司2017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经过审慎审议,一致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18年资金需求、经营计划和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201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陶国平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6,000万股,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以上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陶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从94,884,448股增加至254,884,448股。

公司董事陶冶、浦金龙、居明华在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股东陶国平及公司董事陶冶、浦金龙、居明华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8 年 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原会计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财会[2017]15 号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以财会[2017]13 号、财会[2017]15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7 年以前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8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8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 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6日

至2018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丁岚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