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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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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抓住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公司决定对其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缴款期限为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缴足,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如已募集到账)或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武汉兴民注册资本将增加为8,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8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招商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管海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0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作为“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承担上述项目的建设。为了抓住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的机遇,增强武汉兴民的资金实力,公司拟将武汉兴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缴款期限为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缴足,资金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如已募集到账)或自有资金,出资款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兴民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武汉兴民进行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武汉兴民进行增资不涉及投资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MMK1Q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第1栋2楼5号

经营范围:数据库、车辆远程管理信息系统、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测控系统集成;计量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兴民作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资可以进一步提升其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确保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武汉兴民100%股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8-00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7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309,7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8,240.00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5,177,739.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部分资金一直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3月10日,公司已经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13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5、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7、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已将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9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9、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10月10日,公司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0、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自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披露的每个季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的公告。

11、2017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8年2月7日到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097.45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5,089.43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12个月)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48万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

四、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兴民智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