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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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2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于2017年8月8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于2017年8月1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并于2017年11月1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85)。

2018年2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出具的《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泰化学减持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浙江富丽达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及2017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合计3,022,641股,具体为: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2017年9月7日,浙江富丽达因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70,000股,成交均价16.48元/股,成交金额1,153,900元,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9月9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

(二)浙江富丽达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浙江富丽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200,917,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6%。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