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1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2月8日在海口君华海逸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上官永强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18年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271,832,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4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2,662,1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9,170,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79%。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40,463,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93,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9,170,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79%。

五、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1.01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494,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7,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26,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7,8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8%。

议案1.02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540,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72,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6%。

议案1.03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540,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72,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91,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6%。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3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6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3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6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3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6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关于修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3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6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法律意见

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谢国华律师、石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上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1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梁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梁艳女士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梁艳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何海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梁艳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各项职责,公司再次向梁艳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

何海涛先生简历

何海涛,男,生于1976年8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曾任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现任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何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