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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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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1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截至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截至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截至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截至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截至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说明。

南京熊猫于2017年12月27日发布公司,副总经理郭庆在2016 年 3 月 1 日至 11 月 24 日 期间违规买卖股票,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湖南证监局对副总经理郭庆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郭庆的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8.4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8.5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08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投资组合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30%-8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0%-65%(其中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权证0%-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17年8月9日公告的《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及“一、绪言”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公司旗下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发展概况及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5、“七、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截止至2017年12月25日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开通基金转换的销售机构情况。

6、“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7、“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汇总了过往半年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