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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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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以上财务数据为2017年12月31日数据)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为上述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暂定为信用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5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参与和配合“精准扶贫”工作,为内乡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45,3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56,771.60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8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对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牧原”)、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河南省果然风情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然风情”)、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科技”)、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建筑”)、河南省牧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物业”)、河南牧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物流”)、河南省牧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电子商务”)、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农业”) 、内乡县中以高效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以农业”)、西华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华农业”)、江苏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斯特”)、曹县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威斯特”)、钟祥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祥农牧”)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前湾村312国道与默河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禽畜屠宰、加工销售,对外贸易(无进出口商品分销业务)。

主要股东: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龙大牧原40%股权,秦英林任龙大牧原副董事长,曹治年任龙大牧原董事,钱瑛因与秦英林为夫妻关系而与龙大牧原存在关联关系。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龙大牧原总资产28,389.11万元,负债总额13,201.96万元,净资产15,187.15万元。2017年度龙大牧原实现营业收入128,781.00万元,净利润1,860.18万元。

(二)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服务、咨询、培训(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的办学除外)、研发;技术推广及投资业务;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秦英林、钱瑛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集团总资产792,632.78万元,负债总额460,063.92万元,净资产332,568.87万元。2017年度牧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47.75万元,净利润 41,268.4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河南省果然风情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果然风情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然风情”)

公司住所:南阳市西峡县五里桥慈梅寺村王庄组

法定代表人:袁合宾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饮料、水果制品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食用菌购销(不含熟食);预包装食品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蔬菜制品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锦鼎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9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果然风情为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通过锦鼎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公司董事曹治年先生在果然风情担任董事。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果然风情果业总资产 17,717.27 万元,负债总额15,903.48万元,净资产 1.813.79 万元。2017年度果然风情果业实现营业收入 2,406.07万元,净利润 -1.675.7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科技”)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岗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捌仟柒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蔬菜、花卉、果木种植与销售(需要报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主要股东:秦英林、钱瑛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牧原科技为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钱瑛任牧原科技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科技总资产 7,431.34万元,负债总额238.45万元,净资产 7,192.89 万元。2017年度牧原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96.52万元,净利润 -527.6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五)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鹏翔路与滨河路交叉口牧原小区

法定代表人:许晓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装饰、道路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水处理安装服务、防腐与保温工程、运动场馆设施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猪舍建筑、猪舍的管道和设备安装*

主要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8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建筑总资产48,568.24万元,负债总额37.644.20万元,净资产10,924.03万元。2017年度牧原建筑实现营业收入 27,264.54 万元,净利润138.1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六)河南省牧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牧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程营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维修*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物业为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物业总资产111.56万元,负债总额95.03元,净资产16.53万元,营业收入55.96万元,净利润 -183.47万元。

(七)河南牧原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牧原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灌张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刘发展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服务,国内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配载,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租车租货;销售汽车、配件、轮胎、机油;汽车兼业保险代理;机动车修理;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物流总资产650.28万元,负债总额150.53万元,净资产499.75万元。2017年度牧原物流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2,495.24元(数据未经审计)。

(八)河南省牧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牧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程营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谷物、豆及薯类,饲料,棉、麻,林业产品,牲畜,其他农牧产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糕点、糖果及糖,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调味品,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及茶叶,其他食品,日用百货批发与零售;食盐、烟草制品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电子商务总资产49.06万元,负债总额3.89万元,净资产45.17万元。2017年度牧原电子商务实现营业收入2.85万元,净利润-4.8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九)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程营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销售,林木种苗、培育、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种植技术推广服务;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的制造与销售;水溶肥料、土壤改良剂、保水剂、液体肥、叶面肥、中微量元素肥、农作物专用肥的技术开发、推广服务,制造、销售;微生物菌剂、复合氨基酸、生根剂、沼液肥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主要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农业总资产2,978.08万元,负债总额982.37万元,净资产 1,995.7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4.4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内乡县中以高效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乡县中以高效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杨集村

法定代表人:庞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果树种植,农业服务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林、牧产品批发与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住宿业,餐饮业,农业休闲观光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内乡县牧原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牧原科技持有中以农业66.67%股权。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以农业总资产3,132.04万元,负债总额179.13万元,净资产2,952.91万元。2017年度中以农业实现营业收入7.98万元,净利润 -48.9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西华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华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西华县西夏亭镇东

法定代表人:薛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销售;有机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技术服务、咨询、培训(置业资格及技能培训的办学除外)、研发、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西华农业总资产3.80万元,负债总额3.80万元,净资产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江苏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农民新村小区3号楼501房

法定代表人:薛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复合肥生产与销售,养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及相关技术培训,有机废弃物处理,谷物、豆类、蔬菜种植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威斯特总资产10,00.02万元,负债总额 0.51万元,净资产 9,99.5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4,833.33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曹县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曹县牧原威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仵楼镇谢集村

法定代表人:薛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有机肥、复合肥、掺混肥生产与销售;养殖技术服务、咨询、推广及相关技术培训,有机废弃物处理,谷物、豆类、蔬菜种植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曹县威斯特总资产136.26万元,负债总额136.26万元,净资产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钟祥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钟祥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钟祥市郢中镇王府大道东侧(万昌中央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销售,林木(不含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种植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4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钟祥农牧总资产29.76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29.7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0.2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龙大牧原销售生猪,采购冷冻肉;向牧原集团、牧原农业、江苏威斯特、曹县威斯特、西华农牧、钟祥农牧销售猪粪沼渣,采购有机肥;向果然风情采购果汁、果酒、猕猴桃等;向牧原科技、中以农业、牧原电子商务采购农产品等;牧原建筑为公司提供劳务;牧原物流为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牧原物业为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2、各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等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4、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各框架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控股股东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日常经营办公需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牧原”)拟向牧原集团租赁其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鱼池屯村委会的办公楼西第7层,租赁面积为755平方米,租赁期三年,自2018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7日,年租金36万元。

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秦英林先生和牧原集团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秦英林先生将其所持牧原股份总股本38.73%、合计448,667,502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委托给牧原集团行使,委托授权期限至秦英林先生不再直接持有牧原股份股份之日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事项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截至本公告日,牧原集团可行使牧原股份共计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成为拥有牧原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和牧原股份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

法定代表人:钱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6767297233

经营范围:养殖技术服务、咨询、培训(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的办学除外)、研发;技术推广及投资业务;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2、关联关系说明

牧原集团持有公司21.27%股权,同时拥有60%股份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合计持有牧原集团100%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牧原集团总资产792,632.78万元,负债总额460,063.92万元,净资产332,568.87万元。2017年度牧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47.75万元,净利润 41,268.4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卧龙牧原同意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鱼池屯村委会的办公楼西第7层房屋(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配套办公物品使用权,以下统称“房屋”)租赁给牧原集团使用,租赁面积为755平方米。

2、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三年,租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1年2月7日止。

3、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

4、租金支付

租金按月支付,牧原集团收到卧龙牧原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向卧龙牧原支付租金。

5、其他权利义务

(1)牧原集团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牧原集团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卧龙牧原以保障牧原集团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牧原集团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卧龙牧原向牧原集团租赁其办公场所,主要是为了满足牧原集团办公的需要,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了同地区同等条件租赁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1 月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牧原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62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卧龙牧原与牧原集团房屋租赁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牧原集团的办公需要。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次交易,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房屋租赁合同》。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黑山县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设立辽宁黑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黑山牧原”)。并拟任命李鹏先生为黑山牧原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黑山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2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辽宁黑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胡家镇中路88号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全自养一体化生猪产业链。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粮食资源优势,公司在黑山县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化一体化饲养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黑山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辽宁黑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向外扩大养殖规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区域进行专业化分工经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黑山县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度)》、《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14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65,529,363.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42,633,655.69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714,265.65元,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800,498,248.79元,201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8,950,505.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7,142,656.52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8,714,265.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17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9,887,231.87元。

截止 2017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864,899,589.9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2、公司未收到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58,463,457股增加至2,085,234,222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13元/股,每股净资产为6.11元/股。

2、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8-03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7年4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4,717,239股,每股发行价为2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43,096.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331,18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3,32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3,053,454,286.1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0191120108,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6,000万。

公司全资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60C0184,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3,500万。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0191120108,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500万。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5号)批准,公司于 2017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759,3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40,173.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689,826.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13,78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2,462,15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太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闻喜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上述7家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556,538,481.19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由于通许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通许县二场、三场、六场养殖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2017年 5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通许牧原第一期 52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通许牧原二场、三场、六场生猪养殖项目变更为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牧原”)一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中良家庄村西)、四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东边仙村南)。

2.由于商水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商水牧原一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2017年 5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商水牧原第一期 45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商水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商水县大武乡雷庄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变更

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中“扶沟牧原七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为“扶沟牧原十六场”,本次变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拟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2.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

鉴于“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现预计效益,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用于西华牧原十一场0.5万头母猪场的建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西华牧原十一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取得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4,091.46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140001号)。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日前,上述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河南信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信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龙升工业园信臣西路与王安路交汇处向南10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WG2098

法定代表人:韩有胜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技术研发;兽医服务;兽药(含兽用生物化学制品)销售;食品检测;环境保护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6日

营业期限:2018年02月06日至2028年02月05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