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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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透景生命

股票代码:30064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凌河路216号201室

邮政编码:201203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比例变动系透景生命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从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五、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透景生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透景生命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2018年2月,透景生命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新增股份上市,透景生命总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60,562,100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透景生命3,000,000股,占透景生命总股本60,562,100股的4.95%,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后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电话:021-50495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纪龙

签署日期:2018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