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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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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0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为7人(含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董事为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同意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给予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持有子公司股权质押取得并购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向工商银行静安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借款总额人民币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利率按央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计。

2、同意以华东院持有的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0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8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2月8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五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以持有子公司股权质押取得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0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8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子公司股权质押取得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向工商银行静安支行申请并购贷款9,000万元,并质押华东院持有的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51%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武汉正华51%股权质押不构成关联交易,质押保证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黄浦科技园石桥一路4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迪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勘察;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检测、建设工程审图、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总资产15,783.40万元,负债总额 5,151.79万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635.44 万元、流动负债 1,972.43万元,净资产10,631.6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29.11万元,净利润3,045.76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32.64%。(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末,总资产21,082.82万元,负债总额 7,128.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96.80万元、流动负债3,948.77万元,净资产13,954.6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965.48万元,净利润3,32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8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规模:申请并购贷款9,000万元

借款期限:五年

担保措施:华东院以其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武汉正华51%股权质押融资是为了保证公司投融资配比使用原则,同时调整公司融资结构,中短期结合。本次武汉正华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及武汉正华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贷款及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贷款及质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贷款事宜及华东院将其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0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8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给予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3,517股,发行价格为20.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489,792.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1,346,989.80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7年3月8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配套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华建数创增资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华建数创承担“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平台开发工作,项目相关的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等实施方案保持不变(详见公告:临2017-046)。

三、“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累计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告:临2017-040)。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支出1,102万元,取得利息收入731万元,资金余额为26,764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四、关于华建数创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华建数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二)现金管理额度

华建数创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时列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经审批后予以实施。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华建数创进行的定期存款、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给予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