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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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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

对于依照本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如果未经过激励对象的同意,当修改或暂停本计划时,不能改变或削弱他们已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计划的终止

在计划有效期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前终止本计划。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公司将不再根据本计划授予任何限制性股票。除非另有规定,在本计划终止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可按本计划的规定解锁。

十四、本计划首期授予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首期授予的84,788万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为225,350万元,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估计与授予日公允价值及其他假设估计的预测性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应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预计,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订稿)》

2、《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 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1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

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起,通过内部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公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名单。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公司任何部门、下属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或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反映公示激励对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各级员工提出了一些有代表性、合理性的建议,并有反馈记录。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也未收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有重大不符合法律及激励计划和首期授予方案的反馈意见。

二、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18-01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28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

至2018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议案1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议案2、3、4、5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发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 2018 年 2月 24 日之前填妥本公告的附件 2,以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方式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件地址:ir@chinauni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 B 座 20 层董事会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邮编:100033

电话:010-66259179 及 021-61585178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详阅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凭证资料出席会议。

(三) 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1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

和高级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陆益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李福申先生、邵广禄先生、买彦州先生、梁宝俊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独立董事就聘任陆益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李福申先生、邵广禄先生、买彦州先生、梁宝俊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1、 总裁简历

陆益民先生:

陆益民先生,54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取得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陆先生于2007年12月加入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网通集团”)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于 2008年5月起担任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起担任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2011年11月起担任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电讯信托的托管人-经理)非执行董事。加入网通集团之前,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工作,自1992年起先后担任信息处理室副主任及主任,2001 年起担任专职副局级秘书,2005年起担任专职正局级秘书。2008年10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2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总裁。陆先生目前担任联通集团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总裁。2009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裁。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陆益民先生具有丰富的政府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

2、高级副总裁简历

1)李福申先生:

李福申先生,55 岁,高级会计师,1988年毕业于吉林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并于2004年取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11月至 2003年10月担任原吉林省电信公司及吉林省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 2005年8月担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网通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并自2005年10月起任网通集团总会计师。2005年9月起担任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首席财务官,并自 2007年1月起任中国网通执行董事。自 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担任中国网通联席公司秘书。自 2007年7月起亦担任香港电讯盈科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2月至2011年3月担任联通红筹公司高级副总裁。于2011年3月起担任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目前亦为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电讯信托的托管人-经理)非执行董事。李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201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李福申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邵广禄先生:

邵广禄先生,53岁,高级工程师,198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于1988年及1990年先后取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2年取得挪威BI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并于2009年取得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邵先生于1995年2月加入联通集团,曾先后担任联通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及总经理,以及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邵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副总经理;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副总裁;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邵广禄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3)买彦州先生:

买彦州先生,49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取得北京邮电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买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网通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并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买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副总经理;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买彦州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梁宝俊先生:

梁宝俊先生,48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98年取得北京邮电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梁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梁先生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副总经理;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梁宝俊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