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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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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0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9,617.0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961.71万元,2017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95,140.51万元。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5,652.00万元。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9,488.51万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截止2017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98,441,455.88元,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0,800,000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57,641,455.88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0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联董事庄奎龙、庄耀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包括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4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8年3月5日下午1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5日

至2018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审议事项:

①、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④、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⑥、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⑦、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⑧、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⑨、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⑩、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08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同意: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9,617.0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961.71万元,2017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95,140.51万元。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5,652.00万元。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9,488.51万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截止2017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98,441,455.88元,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0,800,000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57,641,455.88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09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关联董事庄奎龙、庄耀中回避表决,以同意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庄奎龙、屈凤琪、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和许纪忠、沈雪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年度购销关联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9,000,000元,实际购销关联交易发生额为98,634,425.98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预计2017年度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2017年度公司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未超过20,000,000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货物的销售、采购和存款等,根据2017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8年预计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21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8年度公司预计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三)联营企业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货物的销售、采购和存款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包装材料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1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

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 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2.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3. 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4. 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

5. 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6. 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7. 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8. 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

9. 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

10.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

11. 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12. 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

●2018年预计担保金额:230亿人民币

●2017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累计数未超过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各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公司及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确定2018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人民币230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雪丰;主要经营:涤纶长丝包装物纸管的生产和销售。

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5,065.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214.7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851.19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8,422.1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0.80%。

2、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永伟;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57,476.5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0,717.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6,758.84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37,957.2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8.54%。

3、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9,834.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钱卫根;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62,226.3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9,077.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3,148.68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7,145.4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0.66%。

4、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7,032.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钱卫根;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60,578.8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960.0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5,618.87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9,013.8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4.70%。

5、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中其;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45,871.8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7,505.0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8,366.74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30,558.6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9.42%。

6、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注册资本23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管永银;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23,143.6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1,390.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1,752.76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31,225.3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2.87%。

7、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惠良;主要经营: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7,899.7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4,775.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3,124.68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26,862.9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6.36%。

8、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9,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郑永伟;主要经营:拟进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500.9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7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497.18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2.8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05%。

9、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注册资本9,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管永银;主要经营:拟进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800.1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798.24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1.7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05%。

10、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

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根新;主要经营:拟进行PTA的生产和销售。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56,059.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8.5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5,920.43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79.5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25%。

11、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边光清;主要经营:货物进出口及贸易。

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7,017.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837.9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79.55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70.7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3.19%。

12、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中国香港;注册资本702.5万美元(其中697.5万美元出资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薛浩杰;主要经营:PTA、MEG和涤纶长丝等产品贸易。

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381.5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116.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65.12万元人民币,2017年净利润5.5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7.45%。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担保范围: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公司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

担保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借款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担保有效期:本次确定的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及全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方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效提升各子公司经营效益。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余额合计为4,690,891,436.26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1.50%。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公告编号:2018-0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以上投资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流动性高、低风险和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12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2,062,36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744,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6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的保荐费5,000,000.00元,以及应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分销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2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石科技公司已于2017年4月25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30,000.00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2017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74,8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150.1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84,100,763.8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3,229,562.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84,100,763.84元,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资金20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80%,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截止日项目投资进度57.73%,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公告编号:2018-01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2,062,36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744,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6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的保荐费5,000,000.00元,以及应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分销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20,000.00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0,912.8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20,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322.96万元。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0,912.8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322.9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410.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2017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74,8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150.1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

2017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该等理财产品已分别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8日到期赎回,取得理财收益206.2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