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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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18年2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八届四十八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春昆药昌泰医药有限公司”暨入驻江西宜春未来聚典互联网医药产业园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春昆药昌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泰医药”,实际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同意昌泰医药投资预计561.06万元(实际金额以双方协议为准)入驻江西宜春未来聚典互联网医药产业园区,向北京未来聚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未来聚典”)购买园区土地,并由北京未来聚典为昌泰医药建设药品仓储配送中心,享受其提供的云ERP、 CRM、 WMS、流向管理系统、代收发货、人力资源外包、第三方物流对接、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未来聚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0号院5号楼15层1808

法定代表人:赵思昆

注册资本:106.6666万人民币

北京未来聚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在北京注册成立,定位于医药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平台,旨在为医药工商业同行提供基于互联网创新技术的医药供应链全方位解决方案,主营业务为供应链金融、第三方医药物流及第三方企业信息服务,下设江西宜春未来聚点医药互联网产业园,总占地面积75.9亩,一期工程拟签约企业5家,涵盖医药商业、医药第三方物流、第三方医药营销推广等主要业态。

北京未来聚点将在宜春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试点包括第三方医药物流,供应链金融,电子签章等多项国家鼓励的行业变革措施,未来三年计划对接50亿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干仓配一体化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现代化的自动仓储管理体系,互联网化的办公氛围与软硬件配套体系,将宜春医药互联网产业园打造成国内领先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示范性产业化创新基地。通过数据化管理药品销售流向,将传统医药供应链承载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三个主要职能拆分,为医药工业提供销售管理、第三方物流及供应链金融服务。

旨在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助力传统医药流通模式的变革,在当前医药行业政策频出的大背景下,为医药行业工商业同行提供医药供应链管理全方位解决方案。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意投资1,000万元设立“宜春昆药昌泰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预核准行业:批发和零售业/中药批发。

2、购买资产:同意昌泰医药投资预计561.06万元(实际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入驻江西宜春未来聚典互联网医药产业园区,向北京未来聚点购买园区土地,并由北京未来聚典为昌泰医药建设药品仓储配送中心,享受其提供的云ERP、 CRM、 WMS、流向管理系统、代收发货、人力资源外包、第三方物流对接、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入驻江西宜春产业园可借助北京未来聚点公司的互联网资源优势,为公司产品营销打造仓配一体化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现代化的自动仓储管理体系,互联网化的办公氛围与软硬件配套体系,符合两票制新政下的市场发展趋势,并可享受产业园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此次入住江西宜春产业园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面对新政扩大市场网络资源奠定较好基础。

四、交易事项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具有因工程建设周期、费用变化导致项目实施不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地方招商引资政策变化、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采取主动调整业务模式、销售政策等的措施,降低政策变化对业务开展的影响,并加强对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的分析研究,顺应政策新环境,强化政府事务工作,减轻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带来的影响。

同意: 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总裁钟祥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朝能、副总裁谢波、刘军锋、汪俊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律师、刘婷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向镇雄县益雄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7,523,4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6,260,7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56%;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62,7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本次股东大会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42,7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刘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