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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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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1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授权委托3人,董事金川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卓逸群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马伟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卓逸群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军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马伟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经理(首席运营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马伟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70,000股股票,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马伟华先生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马伟华先生自2003年起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在公司任职期间,马伟华先生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马伟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选举郑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运营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马伟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副经理(首席运营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70,000股股票,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马伟华先生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卓逸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正伟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运营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正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黎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经理(首席创新官)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下属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黎黎女士持有本公司160,950股股票。陈黎黎女士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景然先生申请辞去副经理(首席副投资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王景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黎黎女士在担任公司副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大量工作和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陈黎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卓逸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彭鹏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232万元人民币,具体审计费用在上述总额内由双方按照最终确认的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协商确认,以上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差旅费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18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简历:

郑宏,男,1966年生,北方交通大学财会专业学士。自2011年12月起先后担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运营总裁;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郑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宏先生持有本公司270,0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正伟,男,1979年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控制工程硕士。自2011年11月起先后担任海航易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锦绣大地联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鲲翎金融(陕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正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刘正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鹏,男,1982年生,澳大利亚易迪考文大学酒店管理学学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聚宝汇金融控股(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天津燕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彭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1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监事陈皓女士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鉴于陈皓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陈皓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皓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陈皓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责,在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谨对陈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卢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卢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简历:

卢声,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5月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业务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中心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现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卢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卢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8-01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3月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15:00至3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鉴于本次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中,拟选举董事、监事分别为一名,本次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8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8-01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佳魏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佳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王佳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2018年2月1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报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丽女士担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王佳魏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责,在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谨对王佳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简历:

马丽,女,1986年生,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自2015年1月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马丽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2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通知,获悉海航资本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注:海航资本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分别操作了122,900,432股、11,430,000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上述股票已到期解除质押。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持有公司2,158,823,67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累计已质押2,154,052,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7,182,86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52%,累计已质押527,182,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011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63,591,4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6%,累计已质押263,59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058号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8-02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于2017年8月29日、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9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146号、2017-148号、2017-164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17年度公司作为借款人向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9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利息金额每年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海航资本(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拟向天津渤海(含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并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8-003号、2018-010号公告。

2018年2月12日,在上述《借款合同》下,海航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天津渤海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了约14,000万元借款。上述关联借款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发生借款利息折合人民币约233.33万元,纳入2017年度公司作为借款人向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海航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9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利息金额每年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在上述《借款合同》下海航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天津渤海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5.28亿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247计算)。含本次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向海航资本关联借款的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1.94亿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247计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海航资本发生关联借款利息折合人民币合计约12,567.51万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247计算)。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