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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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鉴于王肃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徐宏军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汝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徐宏军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苏少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 真:0779-3926916

邮 箱:yhtech@g-biomed.com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十三日

附简历:

1、陈汝平的简历

陈汝平,1988年生,经济学硕士。2013 年 7月至今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陈汝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2、苏少玲的简历

苏少玲,1986 年生,本科学历。2014年-2016年在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高级证券专员。

苏少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5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肃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王肃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肃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目前,王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徐宏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汝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要求,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汝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十三日

附:

1、陈汝平的简历

陈汝平,1988年生,经济学硕士。2013 年 7月至今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陈汝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