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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视觉中国

股票代码:0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原名:物华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SUITES 1501-03 FAR EAST CONSORTIUM BUILDING 121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通讯地址:SUITES 1501-03 FAR EAST CONSORTIUM BUILDING 121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视觉中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SUITES 1501-03 FAR EAST CONSORTIUM BUILDING 121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 50万港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09572874-000-03-15-9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

经营期限: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主要股东:Gold Petal Company Limited, Prime Time Worldwide Corp.

通讯方式:00852-279636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股东投资需求及财务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股份增减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08年1月23日披露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远东股份3,266.83万股,持股比例16.44%。

2014年4月10日前,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为本公司持股5%以下股份的股东为2014年4月10日,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借壳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导致。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4月10日披露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书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分制改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为0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视觉中国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签字:王丽荣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