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7),对监事会主席方仪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预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以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 后续减持相关承诺

方仪女士承诺减持均价不低于21元/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方仪女士的减持计划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方仪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期间进展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方仪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方仪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函告,获悉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113,789,41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2%。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767,520,379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9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61%。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