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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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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
到期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2358”)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安排,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鉴于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2日保本周期到期并实施转型(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到期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88号)的注册募集,《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最长为2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6年3月2日)起至2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2个公历年后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3月2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本基金的到期期间内,即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业务的其他基金;

(3)选择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转出或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做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何种选择,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的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转入“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及转型后的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

(1)在本基金的到期期间,即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8日15:00),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自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即2018年3月9日)起,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3个月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日期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即2018年3月9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别提示: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风险收益特征与转型前差异较大,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时在到期期间作出审慎选择。

本公告仅对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到期期间选择、费用安排及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进行提示性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运作具体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获取相关信息。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