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1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传化智联,股票代码:002010)自2018年2月5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该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临时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停牌后,公司全力推进本次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的相关工作,并于2018 年 2 月23日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1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合作需由双方或双方指定主体磋商后签署正式合同予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能否就具体项目达成正式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于2018年2月23日在杭州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智能城市物流中心、智慧物流、智能仓储、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进物流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化转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922,886.5114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含防爆电气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备)、飞行器、机器人、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用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海康威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

乙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决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依托先进的物联网设备,基于视频处理技术和视频分析技术,共同推进城市物流中心智能化、可视化,业务数据化。基于甲方的城市物流中心网络,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停车场智能化、园区智能安防、园区货物智能追踪识别等应用,提升园区管理效率以及对园区业务活动数据的存储、分析、应用能力,打造智能化城市物流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链接并服务全国数千个城市物流园区,共同推进全国物流园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基于强大的软硬件研发能力,共同推进智能物流的升级,实现车辆、货物在途全程智能化、可视化动态管理。通过构建车联网及智能应用,实现对卡车运行状态、卡车司机状态、在途货物状态的可视化,对车辆存在的风险及安全隐患发出警示,保障运输安全,服务于公路物流及多式联运、全国超过2000万卡车及3000万卡车司机、生产制造企业。

3、聚焦智能仓、无人仓技术应用,提升仓储效能及管理效率,共同沉淀智能仓储行业解决方案。采用机器人、智能识别、无人机等技术,为甲方城市物流中心仓储及社会仓储资源提供智能仓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仓储货物自动定位、识别、搬运、库存智能管理,以及仓储的智能安防管理。

4、依托可靠的支付与金融支持,共同推进供应链及金融服务。基于甲方全流程及高效的订单管理系统(OMS)、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园区管理系统(PMS)等全流程管理体系合作为生产企业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货主企业不少于100万家。在此基础上结合第三方支付、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等金融服务体系,为货主企业提供资金支付、信贷融资等方面在内的金融服务。

5、基于物流行业数据沉淀,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深度学习等技术,共同探索现代物流及其它新兴产业的创新应用。应用机器视觉的模式识别与行为分析技术,共同探索在物流垂直行业及其它领域的应用,包括针对非快递领域的货物分拣,物流园区分拨货物体积通用测量解决方案;共同探索无人叉车、自动驾驶、无人机等技术在物流、仓储等领域的应用。

6、根据业务的逐步开展,在业务成熟、时机合适时将成立合资公司,实现实体化运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传化智联致力于成为一家数据驱动的技术公司。2018年,公司全面推进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平台化和数字化经营、互联互通,并建设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以实现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传化网”。

公司本次与海康威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能有效发挥公司在物流和金融支付领域的优势及海康威视在智能硬件和大数据领域的优势,共同推进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智能化、可视化,业务数据化;实现车辆、货物在途全程智能化、可视化动态管理;聚焦智能仓、无人仓技术应用,提升仓储效能及管理效率;推进供应链及金融服务;探索现代物流及其它新兴产业的创新应用。

此次合作将以大数据和工业互联网为核心,通过全面数字化完成“人、车、货、场”的重构和升级,推进物流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化转型,助力数字“传化网”战略的落地。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