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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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8-01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会议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郭俊香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张新、胡述军、胡劲松、董景辰、杨百寅、胡本源、高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卜晓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郭俊香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为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