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延长相关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7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延长相关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承诺:将其所持的数量为478,400,000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65.7524%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19年3月18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将其2015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数量为451,000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0.0620%的非限售流通股锁定至2019年3月18日;对其因参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数量为4,521,626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0.6215%的限售流通股,将继续严格遵守36个月锁定期的承诺,即锁定期至2020年5月23日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香港”)出具的《关于延长所持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出具的《关于延长所持拓普集团相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以下均简称“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迈科香港承诺情况

迈科香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478,400,000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的65.7524%。根据其在《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迈科香港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据此承诺,迈科香港所持上述限售股之锁定期预定将于2018年3月18日期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迈科香港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全部478,4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自2018年3月18日限售期满之日起延长锁定期至2019年3月18日。锁定期内,迈科香港对所持的上述股份不予出售或转让,如有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拓普集团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的承诺进行锁定。

二、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于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1,000 股(以下简称“2015年增持股份”),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的0.0620%,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对上述增持的非限售流通股,邬建树先生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至今未减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在2019年3月18日(含)之前不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上述非限售流通股。如有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拓普集团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的承诺进行锁定。

同时,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因参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数量为4,521,626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0.6215%的限售流通股36个月锁定期的承诺,即该部分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5月23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情况汇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通过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以及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汇总如下:

注[1]:邬建树先生2015年直接在二级市场增持的451,000股股票不属于限售股,亦无锁定期,该日期仅为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有关上市公司董监高短线交易6个月时间规定推算的日期;

注[2]:邬建树先生持有的451,000股股票不属于限售股,该日期仅为邬建树先生《承诺函》中自行承诺的针对该部分股份不进行交易的截止日,并非限售股锁定期。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